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黔江办事处在进行人员和辖区调整之后,为了适应新的执法环境,满足新形式下的执法要求,切实提升监察人员执法技能。办事处决定开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技能业务培训活动,由每位监察人员选择自己熟悉的1-2个项目进行讲解。从6月初至今,由办事处主任和副主任带头讲课,分别就《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规范化》、《煤矿机电运输监察执法主要内容》、《煤矿水害防治重点监察内容》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该技能培训活动,一是促进监察人员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二是通过讲课锻炼提升自己的水平;三是取长补短,互相学习提高,提升全体监察人员执法水平;四是进一步规范辖区监察执法活动。
各有关煤矿企业:
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总局令第92号)要求,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包括部门正职、副职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自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考核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结合有关煤矿企业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经请示重庆煤监局、市煤管局同意,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决定在原2018年安全合格证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再增办四期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合格证培训班(新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18年第7期):2018年10月8日-10月21日,10月8日报到;
第2期(2018年第8期):2018年10月22日-11月4日,10月22日报到。
第3期(2018年第10期):2018年11月19日-12月2日,11月19日报到。
第4期(2018年第11期):2018年12月10日-12月23日,12月10日报到。
(另:原计划2018年第9期:2018年11月5日-11月18日,11月5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重庆市北碚城南新区安礼路98号)。
三、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及技术规范;
2.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基础知识;
3.煤矿安全管理理论和技术;
4.煤矿开采及灾害防治技术;
5.煤矿机电安全管理;
6.煤矿灾害应急预案和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
7.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技术;
8.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讨论。
四、培训费用
按照相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培训费及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考核发证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考核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印制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六、其他事项
(一)请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复印件或学历证明(煤矿相关专业)。
3.介绍信(单位证明):任职情况,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经历。
4.照片:2寸彩色照片两张。
(二)请各有关煤矿企业做好培训安排及组织工作,做到工作和培训两不误。
(三)请参加培训的人员按照培训报到时间准时参加培训。
(四)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夏老师,崔老师;
联系电话: 65255463 65259270 。
重庆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2018年9月11日